GB 5009.205-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噁英及其类似物毒性当量的测定
¥70.00
GB 5009.225-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
¥200.00
GB 5009.8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、葡萄糖、蔗糖、麦芽糖、乳糖的测定 (替代GB/T 5009.8-2008;GB/T 18932.22-2003;GB/T 22221-2008)
¥22.00
GB 5009.285-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(替代GB 5413.14-2010)
¥30.00
GB 5009.34-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(替代GB 5009.34-2016)
¥30.00
GB 31637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
¥17.00
GB 5009.284-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香兰素、甲基香兰素、乙基香兰素和香豆素的测定
¥26.00
GB 5009.283-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偶氮甲酰胺的测定
¥17.00
GB 5009.282-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1-甲基咪唑,2-甲基咪唑及4-甲基咪唑的测定
¥20.00
GB 5009.281-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肉桂醛残留量的测定
¥17.00
GB 5009.280-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-己基间苯二酚残留量的测定( 替代SN/T 3641-2013)
¥20.00
GB 5009.279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木糖醇、山梨醇、麦芽糖醇、赤藓糖醇的测定(替代GB/T 22222-2008)
¥22.00
HJ 781-2016 固体废物 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
定价 ¥30.00
内容简介:《固体废物 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》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固体废物浸出液中22种金属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。
《固体废物 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》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固体废物浸出液中银(Ag)、铝(Al)、钡(Ba)、铍(Be)、钙(Ca)、镉(Cd)、钴(Co)、铬(Cr)、铜(Cu)、铁(Fe)、钾(K)、镁(Mg)、锰(Mn)、钠(Na)、镍(Ni)、铅(Pb)、锶(Sr)、钛(Ti)、钒(V)、锌(Zn)、铊(Tl)、锑(Sb)等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。若通过验证,《固体废物 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》也可适用于其他痕量金属元素的测定。
固体废物样品量为0.25g,消解后定容体积为25.0ml时,22种金属元素的方法检出限为0.04~8.9mg/kg,测定下限为0.16~35.6mg/kg。固体废物浸出液中22种金属元素的方法检出限为0.004~0.35mg/L,测定下限为0.016~1.40mg/L。洋见附录A。
目录
前言
1 适用范围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3 方法原理
4 干扰和消除
5 试剂和材料
6 仪器和设备
7 样品
8 分析步骤
9 结果计算与表示
10 精密度和准确度
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
12 废物处理
13 注意事项
附录A(规范性附录)各元素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
附录B(资料性附录)方法的精密度
附录C(资料性附录)方法的准确度
附录D(资料性附录)元素测定波长及元素间干扰
附录E(资料性附录)标准加入法
前言/序言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保护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规范固体废物中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方法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22种金属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。
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,附录B、附录C、附录D和附录E均为资料性附录。
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。
本标准验证单位: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、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、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、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、马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、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。
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2月1日批准。
本标准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。
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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