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尘中重金属总量 540201 GSB 07-3273-2015 Al 167*10³、As17.3、Be9.4、Cd0.546、Co27.6、Cr67.1、Cu65.1、Fe30.7*10³、Hg0.438、Mn584、Mo12.5、Ni42.4、Pb126、Sb3.38、Se9.2、Sn11.7、Tl 3.01、V142、Zn141(单位mg/kg) 2025-09-30 40g棕色玻璃瓶

¥2000.00

水系沉积物中重金属总量 520201 标准样品 Ag0.388、Al 61.6*10³、As64.1、Ba255、Be2.50、Cd7.5、Co19.4、Cr106、Cu140、Fe39.4*10³、Hg0.340、Mn504、Mo2.14、Ni55.9、Pb68.6、Sb4.24、Se3.63、Ti 7.14*10³、Tl 0.629、V168、Zn219(单位mg/kg) 2025-09-30 45g棕色玻璃瓶

¥1000.00

土壤中重金属总量GSB07-3903-2021 510210 GSB 07-3903-2021 As13.6、Be2.30、Cd0.275、Co15.2、Cr77.1、Cu36.4、Hg0.130、Mn766、MO1.00、Ni36.7、Pb35.2、Sb1.20、Tl0.65、V92、Zn110、Sn(4.5)(单位mg/kg)-50g(天津潮土) 2032-06-30 50g/瓶

¥900.00

土壤中石油烃(C₁₀-C₄₀) 510802 GSB 07-3907-2021 8568mg/kg 2023-10-31 50g

¥3000.00

土壤有机质 ERM-510503 35.4g/kg 2026-09-30 50g

¥1000.00

土壤有机质 ERM-510502 17.3g/kg 2026-09-30 50g

¥1000.00

土壤有机质 ERM-510501 10.7g/kg 2026-09-30 50g

¥1000.00

土壤阳离子交换量 ERM-510403 标准样品 15.0cmol(+)/kg 2026-09-30 50g

¥1000.00

土壤阳离子交换量 ERM-510402 标准样品 17.9cmol(+)/kg 2026-09-30 50g

¥1000.00

土壤阳离子交换量 ERM-510401 标准样品 14.4cmol(+)/kg 2026-09-30 50g

¥1000.00

土壤中多环芳烃检测 QCM-TY00322** 质控样品 50-500μg/kg 30 g

¥3600.00

土壤中总有机碳 ERM-510301 GSB 07-3838-2021 25.6g/kg 2025-09-30 30g棕色玻璃瓶

¥600.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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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J 984-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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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J 984-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


定价 ¥30.00

  • 出版社: 中国环境出版集团
  • 出版时间:2019-03-01
  • ISBN:135111726
  • 版次:1
  • 包装:平装
  • 外文名称:Technical Guidelines of Accounting Method for Pollution Source Intensity-Electroplating Industry
  • 开本:16开
  • 用纸:胶版纸
  • 页数:20
  • 字数:60000
  • 正文语种:中文


内容简介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(HJ 984-2018):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》规定了电镀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、内容、核算方法及要求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(HJ 984-2018):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》适用于电镀工业新(改、扩)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。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(HJ 984-2018):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》适用于电镀工业正常工况下污染源源强核算,不适用于突发泄漏、火灾、爆炸等事故情况下源强核算。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(HJ 984-2018):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》适用于含电镀、化学镀、阳极氧化工艺等的电镀工业废气、废水、噪声、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,金属酸洗、抛光(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)、化学氧化、磷化、钝化等过程可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(HJ 984-2018):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》执行,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废水、噪声、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也可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(HJ 984-2018):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》执行,轧钢工业的钢材表面涂镀金属过程源强核算可参照HJ885中相关内容。执行GB13271的锅炉污染物源强按照锅炉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进行核算。


目录


前言

1 适用范围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3 术语和定义

4 源强核算程序

5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

6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

7 噪声源强核算方法

8 固体废物源强核算方法

9 其他

附录A(资料性附录)电镀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列表形式

附录B(资料性附录)电镀主要废气污染物产污系数

附录C(资料性附录)电镀工件面积计算方法

附录D(资料性附录)不同形状镀件镀液带出量V参考值一览表

附录E(资料性附录)不同清洗方式清洗用水量

附录F(资料性附录)电镀废气及废水污染治理技术及效果

附录G(资料性附录)电镀噪声源强及控制措施的降噪效果


前言/序言


  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完善固定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体系,指导和规范电镀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,制定本标准。

 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工业废气、废水、噪声、固体废物污染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、内容、核算方法及要求等。

  本标准附录A~附录G均为资料性附录。

 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
 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、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。

 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、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、西藏神州瑞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。

 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11月27日批准。

  本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 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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